“砍死你!就是因为你开的CT导致我儿子的肿瘤!”医院,一男子手持菜刀砍向儿科医生,导致彭医生脖子、胸前全都是血,被拉走时双脚发白。
据知情人士透露:这个小孩因为消化不良就医,做胃镜时也没有发现问题,彭医生就让孩子做CT时发现腹盆肿物,患者家属一听,就说肿瘤是CT辐射导致的,于是便持刀将医生砍伤。后据目击者李女士介绍,当时是下午两点多,她和家人正从4楼带着孩子就诊结束,突然人群里出现骚动,有人尖叫着“快抓住他”“别这样”…
据悉,彭医生是一名技术骨干,有非常丰富的临床经验,还曾参加过武汉抗疫一线工作。报道称,该医生右手被砍得惨不忍睹,幸而颅脑损伤不重,应无生命危险。但会影响今后做手术。
目前,彭医生已脱离生命危险。嫌疑人张某也已被刑事拘留,据查是患者家属,该案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真是令人不可思议,要说现在人戾气太重了!动不动就发生类似的伤医、杀医案件,其实,就像很多网友所说的,儿科医生真的不容易,接诊的都是孩子,小孩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诉求,可能存在的诊断、治疗不及时等情况。不过,俗话说得好,医者父母心,医生也已经尽力而为了,这个岗位往往是吃力不讨好。
换个角度想想,谁听到自己家的孩子被查出“肿瘤”的字眼时,谁不神情紧张、谁不崩溃呢!医院先进的CT已经查出患儿腹盆有肿物,那么就应该要接受现实,积极地给患儿治疗,争取早日康复。医院检查的结果持有怀疑,医院再进行诊断,不是更好吗!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愚夫的暴力行为呢?
对此,从法律上看,张某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?
首先,从主观上来讲,张某持刀不停地往医生头部、手部上砍,想置人于死地的主观目的很明显,也就是说,他是想杀害彭医生,而非伤害彭医生,所以他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。
刑法第23条规定,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
本案中,张某一心想杀害彭医生,但被三名勇敢的奶爸制止,他是因为意志以为的原因而未能得逞,而不是主动放弃犯罪,所以他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,而不是犯罪中止。
其次,法律规定,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,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换而言之,法院审理此案后,会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定罪处罚,只不过需要比照故意杀人罪的量刑,进行从轻或者减轻而已。
刑法第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或者死刑。
至少最终会判多久,需要根据张某的主观恶性、造成的影响和伤害后果综合判断,没有疑问的是,张某会被严惩!
治疗活动,是一项非常复杂、精密的诊断活动,这意味着不管是大专家,还是小医生,都有可能判断错。
因为他们只是个医生,是个有血有肉的人,而不是神,我们不能以神的标准来要求医生,我们要抱有宽容的心态,给医生一些容错率。
最后,冲动是魔鬼,不管怎么样都不能伤人,这样做,既是毁了别人,也是毁了自己,不值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