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人民医院促进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使用

“已经出现肺癌的临床症状、体征,又有影像学结果,医生也临床诊断是肺癌,为什么还不能用抗癌药?”很多患者提出过这样的疑问。医院,医师不能单纯依据患者的临床症状、体征和影像学结果开具抗肿瘤药物进行治疗,而是根据细胞或组织病理学结果合理选用抗肿瘤药物。患者使用抗肺癌靶向药,需要做基因检测。“如果一种药物在治疗上是无效的,意味着药物毒副作用会给患者带来更大伤害,这就提醒我们要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。”医院终身主任、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名誉所长吴一龙教授解释,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疗效、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合理利用卫生资源的关键。他还谈到,盲目乱吃靶向药不仅容易耽误病情,药物乱抑制反而会导致巨大破坏作用,临床上见过许多患者因此出现了肝功能衰竭、肾功能衰竭等。吴一龙是国家卫健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抗肿瘤药物专业组组长,年9月21日,国家卫健委首次针对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发布的指导原则——《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》(下面简称《指导原则》),就是由他领衔制定。《指导原则》包括六个方面:以病理组织学确诊后方可使用、基因检测后方可使用、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、体现患者治疗价值、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、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。这些也是医院一直努力的方向。为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,提高肿瘤合理用药水平,该院加强对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、监测评价、反馈干预工作一体化管理,促进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,以实现安全有效经济治疗肿瘤疾病。一方面,医院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,建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,明确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、临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,并设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和组建多学科协作的技术团队。同时,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,减少过度使用或使用不足。根据安全性、疗效、价格等因素,将抗肿瘤药物分为普通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,初级和中级职称的医师具有普通使用级处方权,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才具有限制使用级处方权。临床应用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,需严格掌握用药指征,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,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家组审核后使用。如特殊情况下越级使用了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,需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。▲药师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另一方面,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监测也在不断加强。院、科两级定期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进行监测,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。形成电子化处方系统,加强处方、医嘱管理,实现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全过程控制和监测,做到处方开具和执行的动态监测;实现院、科两级抗肿瘤药物使用率、使用情况、不良反应报告率等指标信息化手段实时统计、分析、评估和预警。组织肿瘤专业、病理学专业和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点评小组,定期进行专项点评,重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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